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组织2012年自治区直属机关厅局级干部健康体检的通知
(内卫健字〔2012〕854号)
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保健委员会关于自治区直属机关厅局级干部(含待遇及离退休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的要求,卫生厅定于2012年9月1日~10月28日组织自治区直属机关保健干部进行健康体检,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保健对象的健康状况,变被动医疗为主动保健,做到有病早发现、早治疗,无病早预防,不断提高保健干部的健康水平。现将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范围
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群众团体厅局级干部。范围:自治区直属机关正厅级和副厅级干部(含离退休和享受同等待遇者)。
二、体检时间和医院
1.体检时间:2012年9月1日至10月28日,每周六、日上午8:00~12:00(法定节假日休息除外)。具体体检日期根据各单位报送体检人员名单的先后,由体检医院安排确定。
2.体检医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内蒙古医学院附属医院、内蒙古中蒙医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内蒙古精神卫生中心。参检单位可任选上述一所医院进行体检。
三、体检项目
体检项目按照卫生部《干部健康检查工作规范》(卫办保健发〔2009〕130号)进行必要的增减,具体如下:
1.临床科室:内科(含神经内科)、外科(含泌尿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女性妇科检查和乳腺检查。
2.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沉、肝功能(谷丙转氨酶、总胆红素、碱性磷酸酶、转肽酶)、肾功能(血清肌酐、尿酸、尿素氮)、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酯、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空腹血糖、糖化血红蛋白、前列腺特异性抗原、甲胎蛋白、癌胚抗原、尿常规、便常规、便潜血、宫颈超薄细胞学检测(TCT)、宫颈人乳头瘤病毒检验(HPV)。
3.胸部正侧位片。
4.心电图。
5.彩超:腹部器官(肝、胆、胰、脾、肾)、膀胱、甲状腺、前列腺(男)、子宫及附件(女)、乳腺(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