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园林博览会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
(穗林业园林通〔2012〕201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园林博览会组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广州市园林博览会组织实施方案
一、名称
第X届广州园林博览会。
二、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二)承办单位:区(县级市)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市公园协会、市绿化协会。
三、宗旨
扩大园林绿化行业交流与合作,展示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最新成果,推动新材料、新工艺在园林绿化中的运用;弘扬生态文明与岭南园林文化,保留利用展出景点,丰富市民文化生活。
四、原则
(一)科学选址,合理规划,因地制宜。
(二)岭南特色,兼容并蓄;紧扣主题,展示交流。
(三)生态优先,科技环保。
(四)勤俭办会,可持续发展。
五、办会主题
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共同拟定。
六、时间和地点
每年举办1次,会期1个月(春节期间)。
地点由承办单位结合公园的新建或改造计划统筹安排。
七、组织领导
(一)组委会
1、人员构成: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协办单位的主要领导组成。
2、主要职责:统筹领导园博会筹办和运营工作。
(1)审定园博会展园(以下简称“园博园”)总体规划、开(闭)幕式方案和评奖办法;
(2)协调解决筹办过程中的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