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整理归类。4月20日前,政策法规处根据各处室的总结和台账进行核查,如有缺漏或不符合要求的,通知相关处室进行补正,并结合已有的基础材料,按照电子台账内容和要求进行整理归类,交局信息中心和编印画册的广告公司。局信息中心根据电子台账操作软件要求,于5月20日前编制完成局“五五”普法电子台账,并制作成光盘交政策法规处。同时,政策法规处完成局“五五”普法画册的组织编印工作。
3、报送材料。5月20日前,政策法规处起草“五五”普法自查总结,于5月底前向市依普办报送自查报告、电子台账和普法画册。
(二)各区、县(市)民政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开展自查。按本通知要求,对照《杭州市民政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标准》(附件2),对2006-2010年的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开展自查,并查漏补缺。
2、总结上报。在自查基础上,对“五五”普法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写出书面自查总结,于5月20日前报送我局政策法规处。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实施。总结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确保“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我局已被列入市直单位重点考核对象,各处室务必高度重视,确保每一项任务落到实处。各区、县(市)民政局要精心组织,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切实抓紧抓好。
(二)查漏补缺,全面推进。各处室和各区、县(市)民政局要以“五五”普法检查验收为契机,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一次认真回顾,查找本单位存在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并切实加以改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在检查验收过程中,要积极培育和发现典型,为全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表彰和“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启动做好准备。
附件:
1、杭州市民政局“五五”普法考核验收任务分解表
2、杭州市民政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标准
附件1:
杭州市民政局“五五”普法考核验收任务分解表
序号
| 考核内容
| 应提供资料
| 牵头处室
| 责任人
|
1
| 党委中心组学法每年不少于4次
| 2006年以来中心组学习计划及每年4次的学法记录
| 法规处
机关党委
办公室
| 梁军
许明
徐建国
|
2
| 领导干部、公务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以及公务员网上学习
| 公务员网上学习及网上学法用法考试证明
| 人教处
| 陈运福
|
3
| 组织公务员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4次
| 举办政策法规报告会通知、记录
| 法规处
机关党委
| 梁军
许明
|
4
| 年度普法计划制定、领导机构的建立与调整、年度普法总结、领导机构一年一次例会
| 2006年以来普法年度计划、年度总结、成立与调整普法机构、研究普法工作记录
| 法规处
| 梁军
|
5
| 普法经费保障
| 2006年以来普法经费列入本单位年度预算的证明,以及普法经费总额、每年的明细证明
| 计财处
| 王国京
|
6
| 建立固定的普法宣传阵地
| 局网站关于建有政策法规固定栏目的证明资料
| 法规处
信息中心
| 梁军
虞培新
|
7
| 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杭州市法治宣传月”等活动
| 开展活动的证明及活动形成的书面和影像台账
| 法规处
| 梁军
|
8
| 关于法制宣传的媒体报道或信息,依法治理调研文章
| 法制宣传信息的登载证明和依法治理调研文章
| 法规处
办公室
| 梁军
虞培新
|
9
| 制定重大决策制度
| 提供制定证明文件
| 办公室
| 徐建国
|
10
| 建立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法律顾问或法律咨询制度
| 制定证明文件以及落实首长出庭应诉的证明
| 法规处
| 梁军
|
11
| 建立普法电子台账
| 根据要求制作普法电子台账、刻录成光盘
| 法规处
信息中心
| 梁军
虞培新
|
12
| 编印“五五”普法画册
| 根据台账要求,编辑市民政局“五五”普法画册
| 法规处
| 梁军
|
13
| 面向社会开展普法教育依法治理活动(举办培训班的注明次数、人数)
| 提供(市委发2006]39号)和(杭民发[[2006]197号)的目标任务的完成资料和法律法规规章方面的宣传、培训、会议咨询等活动和行业治理的证明材料
| 各处室
| 各处室负责人
|
14
| 编印普法征文集
| 根据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活动收集到的征文汇编成册
| 法规处
| 梁军
|
15
| 1、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成效显著,获得全国、省、市级表彰
2、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中的经验或做法,被全国、省、市推广
3、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得到国家、省、市级领导批示肯定
| 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
| 各相关处室
| 各相关处室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