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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建设节水型城市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省标要求低于全国平均值40%或年降低率≥5%,国标要求低于全国平均值50%或年降低率≥5%。)

  (三)工业取水量指标(省标和国标都要求按GB/T18916定额系列标准,不超过10%。)

  (四)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省标≥70%,国标≥75%)

  (五)节水型企业创建(省标要求年取水量100万立方米以上企业100%为节水型企业)

  (六)节水型企业(单位)覆盖率(省标和国标都要求≥15%)

  (七)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省标和国标都要求低于CJJ92-2002《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规定的修正值指标)

  (八)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省标要求≤180升/人·日,国标要求不高于GB/T50331-2002《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的指标)

  (九)节水器具普及率(省标和国标都要求100%)

  (十)城市再生水利用率(省标和国标都要求≥20%)

  (十一)城市污水处理率(省标要求城市污水处理率≥82%,且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55%;国标要求城市污水处理率≥70%)

  (十二)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省标和国标都要求100%)

  按照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各项要求,制定具体的、量化的考核指标,严格按照各项考核指标做好创建工作。以上12项中,重点抓好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城市再生水利用率、城市污水处理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机构。成立常州市节水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创建节水型城市的组织、协调、检查、考核工作,以保证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各区和市各有关部门都应建立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市政府将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纳入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考核内容。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位。市政府每年对完成任务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区、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二)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节水氛围。各级宣传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节约用水的宣传工作,特别是报刊、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公益性广告等形式,多视角、多途径、多场合扩大宣传范围,广泛深入地宣传节水的目的和意义,做到全市用水单位、社区居民以及外来人员人人知晓,引导全社会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形成全市上下一致、部门密切配合、人人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使节水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三)依靠科技进步,加快创建达标步伐。建立科学的用水体系,加强用水管理;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器具,有计划地改造和淘汰老式耗水量大的设备和工艺;建立信息情报网络,及时收集国内外节水新产品、新技术的信息,积极做好引进和推广工作;积极开展节水科研工作,加强用水设施的管理,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的节水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杜绝伪劣假冒产品进入新建和改建项目,提高节水管理水平。积极开展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活动,典型示范,整体推进,促进节水工作落实到位。

  (四)健全水价机制,促进节约用水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精神,提高水资源费征收到位率,做到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征收全覆盖,并适当提高征收标准、逐步提高水利工程水价、合理调整城市供水价格、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合理确定再生水价格,尽快理顺水价结构,严格执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促进节约用水。

  (五)落实投入渠道,多方筹措创建资金。创建节水型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根据节水目标要求,形成由市、区财政、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有计划地建设一批重点节水示范工程,鼓励企业加大节水技术改造投入,政府给予政策倾斜。

  附件:常州市建设节水型城市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表

  一、基本条件指标(一票否决指标)

序号

  指标

考核评分标准

  责任部门

  责任部门具体工作任务

内 容

  国 标

  省 标

主要部门

配合部门

  1

法规制度

健全

  具有本级人大或政府颁发的有关供水、节水、地下水管理方面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具有健全的节水管理制度和节水奖惩制度。

  同国标

 

水利局

城乡建设局

法制办

  水利局完成《常州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常州市浅层地下水管理办法》的送审稿,经市法制办审查后,提请市政府颁布实施;城乡建设局提供《常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2

城市节水

管理机构

健全

  有根据市编办文件专门设立的节水管理机构且职责明确;依法对用水单位进行全面的节水检查、指导和管理;有效组织节水科学研究、节水技术推广。

  同国标

 

各区政府

财政局

市编办

  各区政府发文明确节约用水管理机构、职责和人员,并落实经费;街道(镇)有明确的节约用水管理人员;形成市、区、街道(镇)三级管理网络机构。

  3

重视节水

投入

建有节水专项财政投入制度。

建有节水专项财政投入制度,按节水规划有计划开展节水技改。

 

财政局

 

  建立节水专项资金,并逐年递增,目标是财政支出的千分之一。

  4

建立节水

统计制度

建立科学合理的节水指标体系;实行规范的节水统计制度;定期报告本市节水统计报表。

  同国标

 

城乡建设局

水利局

统计局

经信委

各区政府

  规模以上的单位纳入统计局的指标体系进行统计,按照《江苏省城市(县、镇)供水、节水统计报表制度》表式,城乡建设局负责自来水供水范围内年用水量2万立方米以上非居民用水户的节水统计报表收集整理汇总工作,水利局负责年用水量2万立方米以上有自备水源用水户的节水统计报表收集整理汇总工作,分别提交纸质和电子档材料。

  5

广泛开展

节水宣传

利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世界环境日等开展定期及日常节水宣传活动。

同国标

 

市委宣传部

文广新局

水利局

各区政府

  水利局每年都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开展节水集中宣传。市委宣传部、文广新局要在创建过程中有针对性地搞几次声势浩大的集中宣传,水利局、各区政府配合做好宣传工作。

  6

全面开展

创建活动

开展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和节水型社区等有关创建活动。

  同国标

 

发改委

经信委

水利局

各区政府

  发改委、经信委负责企业创建

卫生局

  卫生局负责医院创建

教育局

  教育局负责学校创建

旅游局

  旅游局负责宾馆饭店创建

各区政府

街道

  各区政府负责社区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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