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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锦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实行社会力量投资职业院校税收优惠政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向职业院校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按规定的标准扣除。对企业支付实习生的报酬,允许企业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列支,并在计算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中扣除。
  (四)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
  1.主要任务
  努力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着眼于增强社区居民健康意识,重点倡导和普及节约、环保、节能、安全、健康生活等观念和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不断提高生活质量,提升居民幸福指数。
  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拓展科普工作增进社会服务功能,组织社区居民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增强居民团结友爱、互助共荣的协作精神,营造依法表达诉求、科学文明生活的良好氛围,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建设文明和谐的学习型社区。以社区科普服务能力提升为重点,调动社区居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积极性,增强社区居民应用科学解决实际问题、改善生活质量、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保障措施
  广泛开展普法教育。通过开展大型政策咨询活动,宣传普及法律常识、法规知识和国家有关政策知识,引导社区居民知法、守法,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围绕安全、健康、环保等内容,开展科教进社区、卫生科技进社区、安全生产进社区、全民健康科技行动、节能减排家庭行动、心理健康咨询等活动,发挥社区在提高劳动者科学素质、服务民生方面的作用。
  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加强社区科普工作,将社区科普活动室、科普大学(学校)、科普画廊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社区科普宣传员和科普志愿者队伍,创建科普示范社区。
  共建共享社区科普资源。有效整合社区周边科普资源,建立共建共享机制,鼓励学校、科研院所、科普场馆、企事业单位、部队积极参与社区的科普活动。
  (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1.主要任务
  提高科学决策与执行能力。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和教育培训工作,着力培养和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依法科学执政能力、科学决策与管理水平。
  促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切实增强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
  加大党政机关科普工作力度。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带动重点人群科学素质的提高。
  2.保障措施
  完善机关培训制度。将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工作列入相关部门培训教育规划和创建学习型机关培训制度。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
  增加科学素质培训内容。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部门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更新知识培训、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培训、管理者培训中,列入与提高科学素质要求有关的具体内容。各级党校、行政院校和干部学院将提高学员科学素质列入教学计划,加强课程体系建设,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和专业教材,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落实。
  组织开展各类科普活动。举办各种自然科学技术和社会科学科技知识讲座、科学素质竞赛、主题演讲等活动,利用媒体创办专题栏目,推介科技前沿知识,组织参观科研单位和科普场所,支持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开办科普专栏。
  重视公务员科学素质考评。在领导干部、国有企业负责人公开选拔考试大纲和题库中,增加科学素质内容。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强化对科学素质的测查,建立健全公务员科学素质监测评估体系。
  四、实施五大基础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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