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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锦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1.科学普及成效显著提高。以“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为主题,大力宣传普及低碳生活、节能环保、生态文明、防灾减灾、公共安全、应急避险、健康生活、合理消费、身心健康等方面的科学知识、技能和方法,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心里健康素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2.全民科学素质整体水平持续提升。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明显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有较大提高;农民、城镇劳动者、社区居民的科学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创业、就业、科技致富能力明显提高,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显著提高;城乡居民之间科学素质差距逐步缩小;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建设得到加强,整体科学素质水平要有一个新提高。
  3.公民科学素质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科学教育与培训体系逐步完善,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和科普基础设施的建设能力不断增强,科普资源更加丰富,科普组织与人才队伍发展壮大,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显著增多,人民群众的公共事物参与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普遍提升。
  4.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机制不断完善。政府科普投入进一步加大,资源共享机制逐步完善,资源集成和有效利用得到加强,公益性科普事业与经营性科普产业并举的体制初步建立。社会各方面参加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明显提高,社会化工作格局基本形成。科普工作与科研、教育、文化等事业紧密结合,联合协作机制不断完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合力不断增强。
  三、推动五大重点行动
  根据总体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要求,“十二五”期间我市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要突出农民增收、职工增效、居民增寿、学生增智和干部增力等主题,积极推进五项重点行动。
  (一)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1.主要任务
  培养科学兴趣,开发未成年人智力。重点普及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倡导低碳生活、保障安全健康等方面的科学知识,开发未成年人智力,培养学科学、用科学的兴趣,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增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意识。
  加强素质教育。学前教育实现普及规范发展,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0%;义务教育基本实现县域内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高中阶段教育实现普及规范发展,入学率达到99%以上;基础教育强县建设取得新进展;职业教育总体水平显著提升;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和社会贡献率显著提高,终身教育制度初步形成。
  加强科学教育。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着力提高学生积极主动的学习能力、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勇于探索的创新能力,使中小学生掌握基本的科学知识和必备的技能。体验科学探究的过程和方法,培养良好的科学态度和科学精神。
  加强科普实践。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和社会实践,增强未成年人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引导未成年人树立科学思想、崇尚科学精神,培养社会责任感以及交流合作、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保障措施
  普及规范学前教育。构建覆盖全市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探索建立“以县(市)为主,县(市)乡(镇)共管”的农村学前教育管理体系。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加强城市幼儿园的规划与建设,重视发展0-3岁婴幼儿教育,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加强中小学科学素质教育。义务教育阶段严格执行新课程计划,开足中小学科学教育课程,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加强监督指导。鼓励普通高中开设科学教育选修课,加强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提高学生的研究能力。推进农村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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