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拉萨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副秘书长、副调研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拉政办发〔2012〕1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拉萨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部分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就拉萨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副秘书长、副调研员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琼 达(秘书长) 协助多吉次珠市长开展工作。负责拉萨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主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全面工作。协调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办公室、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分管市委、政府接待办、市政府驻内地办事处、市政府研究室、政务综合办、办公厅财务科。
江 嘎(常务副秘书长) 协助曹边疆常务副市长、斯朗尼玛常务副市长开展工作,协助琼达秘书长主持办公厅全面工作。协调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信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外事办公室、国税局、统计局、粮食局、受援办(主要任务是做好受援项目的前期工作、监督工作)、铁路办;布达拉宫广场管理处、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文物局、老城区综合整治、自来水公司。联系市人大办。分管政府办公厅行政办公室、信息科。
岳国红(副秘书长) 协助占堆副市长开展工作。主持拉萨市市民服务中心日常工作。协调市旅游局、文化局、广播电影电视局、新闻出版局、拉萨布达拉旅游文化(集团)有限公司、次角林文化旅游创意园区。联系团市委、市文联。
张长祥(副秘书长) 协助陈文常务副市长、郭瑞祥副市长开展工作。协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商务局、环境保护局、受援办(主要任务是与北京衔接和管理受援项目的建设工作)、柳梧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联系市政协办。分管政府办公厅督查室。
央金卓嘎(副秘书长) 主持信访局日常工作。
强巴江才(副秘书长) 协助龚会才副市长开展工作。主持拉萨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日常工作。协调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公安局、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司法局、国家安全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防动员委员会、人民防空办公室。联系拉萨警备区、武警拉萨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贡扎曲旺(副秘书长) 协助王常生副市长、刘志强副市长开展工作。协调工业和信息化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质量技术监督局、招商引资工作、圣城集团、电信公司、移动公司;市交通运输局、工商局、运管分局、地方海事局。联系驻市金融部门、市总工会、中石油拉萨分公司。分管政府办公厅金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