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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经济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五、加强考评。委办公室将对各县(市)区经贸(发)局、委机关各处室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和点评,考评情况将在全市经委系统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六、报送要求。各县(市)区经贸(发)局、委机关各处室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政务动态信息报送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工作,信息员名单于7月20日前报市经委办公室。各单位报送的信息主要采用电子版本形式,直接发送至市经委办公室邮箱:jw83258307@163.com,联系电话:83258307,传真:83258301。

  附件:
  1、福州市经济委员会信息报送登记表
  2、信息员名单回执

  二〇一二年七月六日

  附件1
  福州市经济委员会信息报送登记表

  单位(处室):

序号

标  题

作者

日期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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