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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监察局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三、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维护责任

  为充分发挥邯郸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维护好市监察局信息公开专版信息内容,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时效,按照职责对市监察局信息公开专版有关栏目进行细化分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批、报送和发布时限等环节。

  (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容维护分工

  1、“政府文件”栏目(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监察综合室和有关责任厅室负责;

  2、“概况信息”栏目(〔行业〕介绍、机构设置和职能、领导成员和分工):干部管理室负责;

  3、“规划总结”栏目(规划、计划、年度报告和工作总结):政策法规研究室负责;

  4、 “工作动态”栏目(领导活动、会议讲话,工作部署,公告公示,突发公共事件,政府大事记):办公厅和有关责任室负责;

  5、“行政执法”栏目(行政许可、行政监管、行政处罚、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执法监察室、行政效能监察室、电子公务监察室和有关责任厅室负责;

  6、“财政财务”栏目(专项经费、政府投资项目、财务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采购):办公厅负责;

  7、“统计信息”栏目:有关责任厅室负责;

  8、“办事指南”栏目:有关责任厅室负责;

  9、“其他”栏目:有关责任厅室负责。

  (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报送和发布时限

  信息公开内容应在事件完成10个工作日内,向电子公务监察室报送由委局主管领导阅批的审定稿和电子文档,电子公务监察室收到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信息公开内容发布到市政府网站。

  四、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为做好此项工作,要组建专门领导工作机构,在人员配备、设施配置、经费保障上给予倾斜支持。为此,市监察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屠晓林任组长,市监察局副局长李巧凤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电子公务监察室主任郭世华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各厅室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厅室工作议事日程,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报送更新信息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连续性和准确性。

  邯郸市监察局信息公开邮箱:hdsjcjxxg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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