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为蒙城县“4·09”特大入室抢劫杀人案件专案组记集体二等功的决定
(亳政〔2010〕10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0年4月9日晚,蒙城县庄周街道办事处东光村八里新庄永康门业业主戴中伟及其妻子张保梅、儿子戴建业、岳父张坤、岳母何翠兰5人被杀死家中。该案件社会影响较大,被公安部列为挂牌督办案件。
案发后,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刑侦专家的精心指导下,迅速抽调精干力量成立"4·09"专案组,积极开展工作。专案组民警不辞辛苦,先后奔赴黑龙江、吉林、河北、浙江等10省20多个市县,走访群众12000余人次,排查场所1975家、重点对象200余人,历经20个昼夜的连续奋战,2010年4月27日,在黑龙江哈尔滨市将犯罪嫌疑人于来友一举抓获;2010年4月28日,在吉林省农安县找到犯罪嫌疑人何明明的尸体;2010年4月29日,在吉林省长春市抓获犯罪嫌疑人王瑞华。经审讯和DNA鉴定,在大量确凿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于来友、王瑞华供述了伙同何明明实施杀人抢劫的犯罪事实。该案的成功侦破,彰显了我市公安民警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优良作风,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市政府决定,为蒙城县"4·09"特大入室抢劫杀人案件专案组记集体二等功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