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具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榕质监特〔2012〕262号)
各县(市)质监局,各直属分局: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主要分工方案通知》(闽政办〔2012〕106号)和省质监局《关于贯彻落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主要分工方案通知》(闽质监特〔2012〕339号)要求,现结合福州市局当前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印发《贯彻落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具体工作方案》及《福州市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请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贯彻落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具体工作方案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主要分工方案通知》(闽政办〔2012〕106号)和省质监局《关于贯彻落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主要分工方案通知》(闽质监特〔2012〕339号)要求,现结合福州市局当前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安全发展,围绕总局“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工作方针和省局“四力四新”的工作部署以及市局“五强五新”的工作要求,以预防和减少事故为目标,以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中心,以贯彻《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保障,以落实安全责任制为抓手,着力探索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突出抓好使用环节及重点薄弱环节的安全监察。
二、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