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2.2 指挥部设置

  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副市长担任,相关单位为成员。

  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确定,主要包括市卫生局、市农牧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粮食局、市委宣传部和市政府新闻办、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承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旅游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林业局、市民宗局、市供销社、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景区管理委员会和市政府食安办等部门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组织。当事故涉及国外、港澳台时,增加市外办、市台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由市政府食安办会同有关部门人员组成指挥部办公室。

  2.3 指挥部职责

  (1)负责统一领导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3)组织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

  (4)审议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

  (5)应急处置的其他工作。

  2.4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

  (1)贯彻落实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检查督促相关县区和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3)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4)向市政府、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的工作情况;

  (5)组织信息发布,必要时接受媒体专访。

  指挥部办公室建立会商、发文、信息发布和督查等制度,确保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2.5 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对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工作的督促、指导,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1)市政府食安办: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监督、指导、协调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

  (2)市卫生局:负责为指挥部办公室提供技术支持,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组织医疗救治及相关技术调查,组织开展相关监测,分析监测数据;提供相关标准解释;组织开展相关检测和风险评估,提出相关评估结论;协助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协助制定对外口径和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3)市农牧局:负责组织对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质量安全事故中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负责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相关检测和风险评估,提出相关评估结论。

  (4)市商务局: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及酒类批发环节食品安全事故中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协助流通、餐饮服务及进出口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酒类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需重要生活必需品的调配供应。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