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粮食局关于开展夏粮和油菜籽收购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粮食局(商务和粮食局):
为切实做好我省夏粮和油菜籽收购工作,确保粮油收购市场平稳有序,根据《
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2012年夏粮和油菜籽收购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粮检〔2012〕89号)的相关要求,我局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夏粮和油菜籽收购专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辖区内从事夏粮和油菜籽收购活动的各类粮油经营、加工及转化企业,具体包括中央粮食企业、本地国有和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以及跨区域收购的外地企业。重点检查承担2012年国家临时存储菜籽油委托的收购和加工企业(名单见附件2)。
二、检查内容
各地粮食部门要采取巡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加强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
1.粮油收购者是否取得了粮油收购资格;
2.粮油收购者是否执行了国家粮油质量资格;
3.粮油收购者是否及时支付购粮(油菜籽)款,有无违反条例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情况;
4.粮油收购者是否建立了粮食(油菜籽)经营台账,是否按规定报送了收购统计报表。
(二)油菜籽国家临时收储政策的落实情况
1.受委托收购、加工企业是否按规定报送了2011年粮食流通统计报表和加工业统计年报表,最近3年内在收储及销售出库等方面有无违规违纪行为;
2.委托收储企业是否存在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收购油菜籽;
3.委托收储企业是否存在直接收购菜籽油入库,或从现有库存油脂中划转等违规行为;
4.入库的菜籽油质量等级是否符合规定标准,是否存在掺杂使假行为;
5.委托收储库点是否每5日将本库点实际收购进度数据抄报了所在地的市(地)或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6.油菜籽国家临时收储政策规定的其他内容。
三、检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