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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进一步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不断健全完善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已成立应急管理工作机构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专职工作人员,改善工作条件,确保机构、人员、责任、经费“四落实”。尚未成立应急管理工作机构的县区政府,要在年内成立,并配备专职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有人抓、管得好。承担应急管理任务的市政府有关部门也要设立或明确应急管理工作机构,落实人员,明确责任。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关责任人员,在辖区政府的领导下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不同特性,加强对全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促进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

  (三)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明确主管部门和隶属关系,充分发挥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作用。一是继续推进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要以公安、消防队伍及其它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建立或确定“一专多能”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二是完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要加强气象灾害、地质灾害、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火、医疗急救、动物疫情、矿山救援、危化品处置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供电、供水、供热、排水、燃气、交通等公用事业保障应急队伍建设。三是加强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在对已建立的市级应急管理专家库进行补充完善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和综合管理等5大类专家组的组建工作。同时,要加强与应急专家组的沟通联络,建立专家参与预警、指导救援和恢复重建等应急决策咨询工作机制,发挥其在突发事件处置决策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各县区政府也要结合实际,建立应急管理专家库和专家组,做好应急管理决策咨询和参谋工作。四是推进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工会、红十字会等单位和组织的工作优势,积极建设以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消防安全、环境保护、卫生防疫等领域为重点的应急志愿者队伍。研究制定推进志愿者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办法,鼓励和引导应急志愿者队伍投身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应急救助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四)加快应急指挥体系建设步伐。要根据省政府关于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的安排部署,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快市、县区两级综合应急平台建设,实现市级应急平台与省级应急平台的互联互通,形成完整、统一、高效的应急管理通信与指挥协调体系。一是建立市级应急联动指挥中心,以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为依托,将承担突发事件应对任务的县区政府和市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应急值班电话纳入110系统,作为市级应急联动成员单位,制定防范和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成立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承担全市突发事件日常应急指挥与处置工作。二是设立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将市政府会议室进行改造,接入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数据信号,当发生较为重大的突发事件时,供市政府领导和相关方面负责人进行应急指挥。三是筹建市第二应急指挥中心。结合正在建设的三维数字社会服务管理系统,设立较高档次的应急指挥中心,设立电子监视大屏和坐席、会商室,接入公安、环保等部门信号,当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时供市领导和相关方面负责人进行统一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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