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2013年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区、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有关企业:
为做好我市2013年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市级财政资金绩效预算管理的意见》(青政发〔2009〕2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见》(青政字〔2010〕30号)、《关于加强市级财政资金预算评审工作管理的意见》(青政办字〔2011〕83号)等文件精神,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青岛市2013年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施行。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二○一二年八月八日
青岛市2013年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若干重要问题的意见》(青发〔2010〕10号)、《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技术创新工程加快高新技术高端产业发展的意见》(青发〔2010〕6号)、《青岛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青政办发〔2008〕28号)等文件精神,通过专项资金,扶持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 企业拥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
2.企业技术中心已经获得青岛市认定,2012年全市评价得分65分以上,且2011年以来未享受过本专项资金扶持。
3.项目目标明确、方案可行、措施到位。
4.项目已按照《青岛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完成备案或核准手续,其他各项审批文件齐备有效,建设资金已落实,在建或计划今年年内开工,能够在2014年上半年竣工。
(二)重点方向
支持企业依托已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围绕主营业务创新发展需要,加大创新能力建设投入。主要用于更新完善设计、试制、检测、试验等关键仪器设备或专业应用软件,建设在同行业处于国内先进水平的专业实验室、中试基地等研发平台。
优先安排2012年新获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二、申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