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石化化工产业
(1)高端石化产品。
(2)高端化工产品。
(3)化工新材料中间体。
(4)高性能、环境友好型专用化学品等。
3.汽车机车产业(机车见高端装备制造)
(1)节能环保型商用车、乘用车。
(2)发动机及其关键零部件、转向系统、制动系统、传动系统、悬挂系统、汽车电子控制系统等汽车配套零部件。
4.船舶海洋工程产业(海洋工程见高端装备制造)
(1)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
(2)节能环保型中低速柴油机及其关键零部件、船用锅炉、压载水处理系统等船舶配套设备。
(3)豪华大型游艇及关键配套零部件。
5.纺织服装产业
(1)产业用纺织品开发与生产。
(2)高性能纤维、高档面辅料、高档服装。
(3)新型纺纱技术、染整加工技术、废旧纺织制品纤维的回收循环利用技术、工艺和装备。
6.食品饮料产业
(1)特色食品资源功能成分创新利用及新产品研发。
(2)功能性饮料、本地特色传统饮料技术升级。
(3)食品饮料安全生产技术及食品安全控制。
(4)农产品精、深加工及副产品综合利用。
7.机械钢铁产业
(1)电工电器。碳纤维导线复合芯、核电用电缆等高科技产品,电子用线缆、薄绝缘耐高温汽车低压线及线束等新型电线电缆等特色优势产品;环保、免维护的干式变压器,数字化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等。
(2)工程机械。大型、高技术含量的节能、高效、可靠和环保型工程机械。
(3)专用机械。高技术高附加值纺织机械、橡胶机械、农业机械、食品及包装机械、木工机械、石油化工机械等专用机械。
(4)关键基础零部件。高速、精密、重载轴承;超大型、高参数齿轮及传动装置;高压液压、气动元件及系统;高端密封件和紧固件;大型精密多功能模具;高等级链条、弹簧、粉末冶金等。
(5)国家鼓励发展的钢材精细加工和节能环保改造。
8.其他传统产业
在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与技术水平、改善装备水平等方面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二、新兴产业培育壮大
(一)申报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银行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2.项目属于技术改造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符合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的投资方向,且年内未得到国家和省市其他专项资金扶持。
3.项目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
4.项目备案、环评、用地、规划、施工等必要的建设手续齐全。
5.项目目前在建或计划年内开工,形象进度不超过总体进度的50%,并且项目于2014年底前竣工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