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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工业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壮大专项资金2013年扶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工业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壮大专项资金2013年扶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有关企业:

  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市级财政资金绩效预算管理的意见》(青政发〔2009〕2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见》(青政字〔2010〕30号)、《关于加强市级财政资金预算评审工作管理的意见》(青政办字〔2011〕83号)和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3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青财预〔2012〕88号)等文件精神,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青岛市工业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壮大专项资金2013年扶持项目申报指南》,现予印发。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二〇一二年八月九日

  青岛市工业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壮大专项资金2013年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为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我市工业转型升级,青岛市工业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壮大专项资金2013年扶持项目的申报条件及要求制定如下:

  一、传统产业升级

  (一)申报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银行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2.项目属于技术改造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符合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的投资方向,且年内未得到国家和省市其他专项资金扶持。

  3.项目总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信息技术项目可放宽到1000万元以上),其中流动资金不超过总投资额的30%。

  4.项目备案、环评、用地、规划、施工等必要的建设手续齐全。

  5.项目目前在建或计划年内开工,形象进度不超过总体进度的50%,并且项目于2014年底前竣工投产。

  列入2012年工业转型升级项目库的项目优先予以扶持。各区市报送符合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方向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2个。

  (二)重点方向

  1.家电电子产业

  (1)网络化、智能化和节能环保的家电产品研发及产业化。

  (2)低功耗、小型化和高性能的新型传感器和光通信器件等新型电子元器件产品研发生产。

  (3)信息技术在工业控制领域的应用及智能化设备的生产与产业化。

  (4)有机发光显示器(OLED)、3D显示关键技术产品;互联网电视、智能电视等关键技术产品;LED背光源和LED照明用衬底材料、外延片、芯片、封装等研发及产业化。

  (5)新一代移动通信和下一代宽带互联网核心关键设备和智能终端的研发及产业化;基于3G无线通信产品、地理信息系统和北斗卫星通信导航系统的相关产品研发及产业化。

  (6)集成电路研发设计技术产品,计算机及网络、通信、数字音视频用关键芯片、工业控制芯片等集成电路产品设计及先进工艺技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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