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贵州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外包统计工作的通知


  附件2:
服务外包统计工作指南

  《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统计制度。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按照《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的相关要求组织本地服务外包企业开展统计工作。
  一、管理机构
  服务外包统计按照属地管理的方式,由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管理本地区企业统计工作。企业的服务外包合同及相关数据信息应向注册地所在的县级商务主管部门登记。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明确服务外包统计工作的主管科室和统计人员,并保持统计人员相对稳定。
  二、统计对象
  服务外包统计对象包括:服务外包企业、服务外包合同、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服务外包企业须按要求填报企业的基本经营情况、人力资源情况、企业认证情况,以及服务外包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
  三、报送要求
  服务外包统计工作应通过商务部“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进行。服务外包企业应于每月5日前,填报上月服务外包的合同签订及执行情况。服务外包企业应在申请账户时登记服务企业基本信息,并及时更新。
  四、系统管理
  1、系统网址。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企业用户可通过公众互联网登录商务部“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的系统网址是:http://fwwb.fwmys.mofcom.gov.cn;服务外包企业的系统网址是:http://fwwbqy.fwmys.mofcom.gov.cn。
  2、账户管理。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下一级商务主管部门的账户管理工作。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用户名及密码,请与省商务厅服务贸易处联系获知。企业用户可通过企业端网址申请开设新账户。企业提交账户申请后,须经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
  五、操作流程
  1、服务外包企业进入“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申请新账户。
  2、服务外包企业向当地所在商务主管部门提交《服务外包企业基本信息表》等相关资料;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为其开通系统账户。
  3、服务外包企业于每月5日前,进入系统填报上月服务外包合同签订及执行情况。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