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深圳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主体的公告
(深法制〔2012〕87号)
按照《
深圳市行政执法主体公告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我办对深圳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主体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经审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一二年八月一日
深圳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主体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深府办〔2009〕100号)、《关于明确深圳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主体有关意见的函》(深编办函〔2012〕168号),现将深圳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主体公告如下:
深圳市市、区卫生人口计生部门为深圳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主体。
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田贝一路21号。
咨询和投诉电话:25531454。
二、福田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机关大楼22楼。
咨询和投诉电话:82918439。
三、罗湖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1008号罗湖管理中心大厦。
咨询和投诉电话:25666787,25433160,13602527673。
四、盐田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办公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二路1086号。
咨询和投诉电话:25369627,13602626369。
五、南山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路95号南山区卫生监督所大楼。
咨询和投诉电话:26648321,13688806996。
六、宝安区卫生局
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16区龙井二路1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