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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浙江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等关于建立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联动机制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浙江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水利厅、共青团浙江省委、浙江省妇女联合会、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于建立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联动机制的通知
(浙教安〔2012〕99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宣传部、综治办、水利局、团委、妇联、关工委:
  溺水事故是多年来危害学生安全的“第一杀手”。 今年以来,全省已有27名学生死于溺水事故,占学生非正常死亡事故比例超过三分之一。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家庭的希望。每一个生命都需要全社会共同呵护,每一起悲剧的发生都值得我们认真反思。随着暑期、汛期的到来,溺水事故将呈现高发态势,防范溺水事故面临严峻形势。防溺水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重视、关心和支持。为切实保护青少年的生命安全,决定建立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联动机制,推动建立和完善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防溺水工作的新格局。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防范溺水事故专项工作小组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牵头成立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专项工作小组,综治、水利、新居民事务管理、妇联、团委、少工委、关工委等单位作为专项组成员,邀请宣传部门和电视台、电台、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作为协作单位,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有力组织。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防范溺水专项工作小组要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各部门开展工作情况,分析、研判防范溺水事故的形势,落实防范溺水事故的有效举措。定期开展检查,排查存在的隐患,对各部门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三、采取有效工作措施
  针对暑期、节假日学生脱离学校教育,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缺乏家长监管等情况,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专项组成员单位,指导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通过开办“爱心学校”、“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平安自护营、雏鹰假日小队“手拉手”平安自护活动、暑期公益夏令营活动、农村(社区)青少年俱乐部等形式,组织青年志愿者、党员志愿者、退休老干部免费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等群体开展有益的暑期活动,减少孩子因缺乏家长看护而到河边嬉水、游泳导致溺亡情况的发生。要指导督促学校与所在乡镇(街道)建立健全假期安全工作对接制度,在放假前就假期学生安全工作要求和各方职责进行一次沟通和对接;指导督促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在假期组织开展青少年儿童安全监护责任家访,教育家长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落实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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