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评结果
根据考评办法考评结果设为五档,90分以上(含90分)为一档,80-90分为二档,70-80分为三档,60-70分为四档,60分(不含60分)以下为五档。为推动各地严格履行事权责任,在考评“本级财政重点支出保障情况”时,对教育、支农等重点支出加大了权重,由于参加考评的七个地区和绝大多数县教育支出没有达到省上相关要求,实行了“一票否决”,考评没有一档地区。各地考评结果为:
州级:二档(2个):海东86.5分、西宁85.5分;三档(3个):海北78分、海西77分、海南74分;四档(2个):黄南67.3分、果洛60分。
县级:二档(10个):西宁市城东、城西、城中区,湟源、湟中、大通、民和、乐都、平安、互助;三档(19个):西宁市城北区,循化、化隆、海晏、刚察、门源、祁连、格尔木、德令哈、都兰、乌兰、大柴旦、冷湖、茫崖、共和、贵德、贵南、同德、兴海;四档(9个):天峻、同仁、尖扎、泽库、河南、班玛、达日、久治、甘德;五档(2个):玛多、玛沁。
此外,为加大工作推进力度,设立了预算收入、预算绩效管理、预算基础管理等单项奖,对工作较为突出的共和、湟源、门源、乐都、乌兰县分别给予单项奖补。(见附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考评促进了各地财政管理水平的明显提升,起到了以评促管的积极作用。同时,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完整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地区在部门预算的编制过程没有科学的定额标准;个别地区对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有随意调整的现象;有的地区没有按要求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二是需进一步强化对重点支出的保障。从财政支农、教育投入绩效考评情况看,有的地区没有很好地履行事权责任,存在“挤出效应”。三是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需进一步加强。从考评情况看,各地债务管理和还贷准备金制度基本建立,但在债务风险防范、债务预警机制建立方面还有待加强;部分地区的债务率指标已超出或接近监测警戒线,债务风险趋势已经显现。四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不平衡。大部分地区将绩效管理工作作为加强预算管理的有效手段纳入了工作日程,并从财政支出项目事后评价入手开展了评价工作,但个别地区对财政绩效管理工作认识仍不到位,工作推进力度和推进程度离要求有较大差距;有的地区本部门抓得紧,但对所属县级的督导和本级所属预算单位专项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视程度还需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