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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方案(2011-2015)的通知


  附件6
  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气象局、市地震局。
  1、大力提高教师的科学素质。鼓励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和有关高校增设科学教育相关专业,着力打造专业的科学教育师资队伍。在职教师培训课程中增加科学教育内容,推进中小学教师科学素质与课程实施能力建设,广泛开展中小学科学教师之间的业务交流,提高实施科学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以县及县以下幼儿园、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培训为重点,加强科学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逐步完善科学教育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和办法。
  2、建立健全科技与教育结合、共同推动科学教育的有效模式。继续实施科教合作共建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支持系统项目。推动有条件的中学科学教师到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重点实验室参与科研实践。
  3、提高科学教育与培训的教材质量。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标准,进一步提高科学课程教材的质量和水平,增强教学内容的趣味性、直观性和吸引力。将科普工作与素质教育紧密结合,注重培养学生创新创造能力,将科普内容纳入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教材和教学计划。根据农民、城镇劳动者、社区居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特点和需求,加强各类人群科学教育培训的教材建设。
  4、改进科学教育与培训的教学方法。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研究,改进教学方法,广泛应用现代教育技术与先进教学理念,增强教育教学效果。针对不同人群开展科学教育培训,改革与探索成人教育教学方式,提高培训效果。
  5、加强科学教育与培训的基础条件建设。继续开展千校扶千校行动计划、教育资源下乡行动计划等活动。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边远农村地区中小学校科学仪器、教具、图书等基本达标,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继续推进中小学校科学教育网络资源建设,支持和鼓励现有科学教育网站扩大科学教育资源。加强农村中小学校现代远程教育的科学教育资源建设。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动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馆、职业学校、成人教育机构、社区学校等公共机构对公众进行分类教育和培训。

  附件7
  实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牵头单位:市科协、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文广新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总工会、团市委。
  1、促进原创性科普作品的创作。积极参加“广东省优秀科普作品”评选活动,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科普作品创作。引进推广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挂图、图书、展览、影视作品、文艺节目等科普资源,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认知度。推动优秀科普电影、电视节目在基层播放。加强合作与交流,带动我市科普创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2、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促进各类科研项目成果的传播和普及工作,提高公众对重大工程项目、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重大专项产生的创新成果的关注度和知晓率。积极探索将学术交流与科普活动紧密结合的新途径,充分发挥科技社团联系科技工作者及科普创作团队的作用,选择适宜向公众传播的科技成果,探索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的机制。鼓励和支持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将科研成果向社会公众传播。
  3、加强科普活动资源的开发、使用工作。开展主题科普展览巡回展出活动,推动展览和展品在各类科普场馆、设施、服务机构之间交流。推动科普资源包开发,集成各种科普展览、教育和活动资源,供广大青少年活动中心、图书馆、文化馆、科普活动站等场所和学校、农村、城镇社区等基层单位共享使用,为其开展科普工作提供公共指导和服务。促进科普展教活动与学校科学课程教学、综合实践和研究性学习相衔接。加强应急科普资源开发与服务。
  4、建立全市科普资源及信息的共享交流平台。通过分散存储、集中服务等形式,建立动员激励机制,积极推动全社会优质科普资源集成共享。加强汕头科普网、汕头科技信息网、汕头农林信息网、市环保公众网等网站科普功能建设,发布科普活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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