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进机制
(一)创新谋划方式。建立多层次、多系统、开放式、动态化的谋划储备体系。充分利用政府部门的引导作用,注重发挥企业主体地位,引导和帮助所属企业开展项目谋划工作;开展系统内部谋划互动、广泛征集等多种形式,调动行业内部力量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项目谋划工作;借助外脑,进一步发挥科研院所、咨询机构在项目谋划上的优势,聘请专业力量帮助开展项目谋划工作。
(二)建立初审论证机制。谋划项目实行初审、论证制度。各单位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5日前将本单位谋划项目通报市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各专业项目推进组、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分行业类别对各单位谋划上报项目进行初审。初审重点是对是否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导向和我市"十二五"各专项规划,是否有利于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单体投资规模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核把关。
市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末将邀请省相关行业协会、咨询机构及省级主管部门有关专家对初审项目进行论证评定。评定内容包括市场前景、建设规模、投资额度、建设时机等。谋划项目经论证评定后由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项目谋划单位和专业项目推进组。由谋划单位组织编制项目简介,进入市谋划储备项目库,计入部门谋划任务,其中由部门汇总的县区、企业自身谋划项目不计入部门谋划任务。
(三)实施筛选推进机制。各专业项目推进组办公室要牵头组织成员单位定期从储备项目库中筛选确定近期有望实施的项目,根据职能提出推进前期工作的建议单位,会同综合协调组按季度行文报请市政府批准后由相关单位负责开展前期工作。各单位自身研究确定或委托专业咨询机构谋划编制的项目,自行上报申请开展前期工作。政府投资类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前期工作要完成可行性研究报批;需国家、省审批项目,选址意见、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水土保持方案、防洪影响评价、压覆矿藏评估、地质灾害性评估、文物保护等支撑性文件报批由市政府业务主管部门负责,项目推进单位配合;市级审批项目,各项支撑性文件由项目推进单位负责。竞争类项目,由谋划单位完成项目建议书立项报批、洽谈确定投资主体后由项目业主继续推进。企业单位谋划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开展前期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项目谋划推进前期工作由市项目推进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谋划推进前期工作衔接协调和全市谋划项目的收集汇总、初审论证、督查推进;各专业项目推进组办公室负责本组项目谋划、论证筛选、推进前期的督促协调。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落实责任,全力做好本部门项目谋划工作。
(二)保障工作经费。市财政在每年预算内安排项目工作经费1000万元,专项用于市属项目谋划推进工作,经费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谋划项目通过初审评定并完成项目简介后,每个项目补助谋划经费1000元。项目前期工作各项审批文件编制报批费用统一由项目推进单位负责申报。政府投资类项目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竞争类项目完成项目建议书立项后,费用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合同支付。省相关行业协会、咨询机构及省级主管部门有关专家论证评定费用根据聘请协议,由市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申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