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黔教高发〔2012〕278号)
各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为主动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需要,引导高校牢固树立教学工作中心地位,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
教育部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2012年,我省继续深入实施“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现将“质量工程”项目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高等院校要高度重视“质量工程”项目的实施工作,充分发挥“质量工程”项目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深化高等教育改革,推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有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模式,增强学生动手实践能力,支持鼓励高等院校与有关部门等用人单位联合申报“质量工程”项目。
三、各高等院校要成立由校(院)长负责、教务处牵头、院系为基础、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的“质量工程”专门机构,加强“质量工程”的管理和实施。
四、确实保障“质量工程”项目的经费投入和使用,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对项目的实施要开展经常性的督导检查和业务指导。
五、各高等院校要在学校网站上设立“质量工程”专栏,对外公布学校项目建设内容、实施方案和进展程度等相关信息,加强项目建设成果的宣传、推广和监督,充分发挥项目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今年我厅在省教育厅政务网站上设立“贵州省普通高校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专栏,采用“网评”、“实地考察”、“会议评审”等办法进行评审
六、各高校以往申报的省级质量工程等项目凡未能结题或未经过检查验收的,近五年不能申报省级质量工程中的任何项目。
七、各高等院校要按照《2012年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的要求,精心组织,择优申报。要按时报送相关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项目相关表格可在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上进行下载,网址为: http://www.gzsjyt.gov.cn。
八、我厅将对已批准的“质量工程”项目进行检查、验收或结题(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质量工程”项目管理。
九、为了便于工作开展,请各校推荐一名认真负责、责任心强的同志为“质量工程”联系人,于2012年9月15日前将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2)报送我厅高等教育处。
附件:
1、2012年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2、2012年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工程改革项目联系人信息表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2012年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贵州省教育厅 二O一二年七月)
目录
一、贵州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团队
二、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
三、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
四、贵州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
贵州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团队
一、建设目的
通过建立团队合作的机制,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和老中青相结合,提高教师的整体教学水平。
二、建设内容
根据区域分布和行业分布现状,建立老中青搭配合理、教学效果明显、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可以起到示范作用的省级教学团队,资助其开展教学研究、编辑出版教材和教研成果、培养青年教师、接受教师进修等工作。
三、基本要求
(一)团队及组成。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具体情况,以教研室、研究所、实验室、教学基地、实训基地和工程中心等为建设单位,以系列课程或专业为建设平台,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团队,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老中青搭配、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
为了配合我省实施工业强省、城镇化带动战略,加强高等院校与企业的合作,鼓励高等院校与企业联合申报省级教学团队。高等院校与企业联合申报的教学团队,其带头人必须是高等院校在职教师。
(二)团队带头人。应为本学科(专业)的专家,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长期致力于本团队课程建设,坚持在本校教学第一线为学生授课。品德高尚,治学 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一名专家只能担任一个省级教学团队的带头人。
(三)教学工作。教学与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了解学科(专业)、行业现状,追踪学科(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验/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在教学工作中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可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效果好,团队无教学事故。
(四)教学研究。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参加过校级以上教改项目,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
(五)教材建设。积极参与教材建设和教材研究。
(六)义务承担全省本学科师资培训工作。
(七)省属高校教学团队须对口带动和帮助新建院校1-2个对应学科专业教学团队的建设和发展。
四、推荐、评选步骤与方法:
(一)名额:贵州大学申报名额不超过3个,其他省直属普通本科高校的申报名额不超过2个,非省直属高校申报名额不超过1个。
(二)请各校于2012年9月15日前将学校关于省级教学团队申请和《贵州省省级级教学团队推荐表》(一式5份)、《贵州省省级教学团队推荐汇总表》(一式2份)报送我厅,同时发送电子版到我处邮箱。
附件1-1:
贵州省省级级教学团队推荐表
团队名称:
带头人:
承担学称: (盖章)
合作企业名称: (盖章)
填 报 日 期:
贵州省教育厅 制
二O一二年七月
填报说明
本任务书中提出的“今后建设计划”的基础上,由各有关高等学校组织专家论证后填写。任务书着重填写作为省级教学团队,今后三年在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经验交流,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和老中青相结合,提高中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为兄弟院校培训教师,对教学团队在组织架构、运行机制、监督约束机制进行探索等方面将要开展的工作,不包括立项前团队自行建设的已有成果。
一、团队简介(申报理由)
二、团队带头人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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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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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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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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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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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校教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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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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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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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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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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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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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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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学习、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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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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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承担的团队建设、管理工作以及所取得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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