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进一步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根据市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围绕民政中心任务,通过开展强化理论武装、严格党员管理、抓好党员发展、加强党内监督、转变机关作风、做好思想工作、推进群团工作、发展党内民主、服务科学发展等党建工作内容,努力把机关党组织建设成为政治坚定、组织健全、作风过硬、民主充分、监督到位、团结和谐,富有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坚强堡垒,把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培养成为坚持勤奋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心系人民群众,坚持勤奋工作、创造一流业绩,坚持“两个务必”、严守党的纪律,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的时代先锋,使各级机关成为敬业勤政、高效理政、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群众满意的单位。
11、根据市直机关工委和市文明办《关于印发<杭州市创建市级文明机关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继续开展以“提升服务品质、优化服务环境”为重点,以提升群众满意度作为创建文明机关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组织领导有力、工作业绩明显、干部素质优良、服务环境优化、职业道德规范、党建工作先进六个方面工作内容的创建活动,不断加强机关思想政治建设、执政能力建设、党风政风建设、从政道德建设和队伍素质建设,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升机关服务品质,优化服务环境,树立清正廉洁、务实高效的文明机关新形象。
12、继续开展我为创新争先献“金点子”活动。坚持我为创新争先献“金点子”活动长效化、制度化。对前三年的活动情况进行总结,提炼出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和完善活动的主题、形式和做法,重点建立由活动成果向实践成果转化的工作机制,使“金点子”活动真正产生实效,并成为推动民政工作者进行思维创新、工作创新、方法创新、事业创新的平台,成为民政工作内部创新的一个品牌。
三、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3、进一步开展学习型单位(机关)创建活动。根据市委下发的《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局机关和各事业单位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鼓励在职人员参加各类提高履职水平的学习培训,增强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更新知识、提高技能和大胆创新的积极性,激励岗位成才、自学成才。2011年继续做好一年一度的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培训班,组织开展新录用员工培训和区、县(市)新任局级干部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