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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基本无煤区暨烟尘控制区创扩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联系人:陈祺康

  联系电话:75559840

  附件:酉阳县基本无煤区暨烟尘控制区创扩建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 作 内 容

责任部门

1

根据规划部门提供的城区建成区面积确定基本无煤区和扩建后的烟控区范围,对基本无煤区和烟控区的巩固、扩建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烟控区内工业企业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加强对烟控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和监测,根据监管情况督促超标排放烟尘的企业进行限期治理。对治理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报请县政府对其进行搬迁或关停。

县环保局

2

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基本无煤区和烟控区创建的日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各项工作,加大对各居委会管辖范围内居民户的燃煤污染控制,并加强对生活燃煤的监管,设置基本无煤区和烟控区标志牌。

钟多镇政府

3

在烟控区范围内大力推进禁煤工作,取缔烟控区范围内所有餐饮娱乐服务行业店堂内外燃煤炉具;督促宾馆、饭店、单位食堂和饮食业设置必要的抽排油烟设施,防止油烟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加强巡查,禁止在基本无煤区和烟控区范围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及其他产生烟尘或恶臭气体的有毒有害物质。

县市政局

4

落实餐饮行业工商登记与环保监管协作机制,配合各职能部门查处基本无煤区和烟控区范围内的违法、违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县工商局

5

负责对烟控区内的锅炉进行技术改造,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不予审批。

县质监局

6

督促建筑施工单位使用固定熔化装置熔化沥青,并采取密封方式进行;建设施工过程中采取降尘措施;建筑工地食堂炉灶使用清洁燃料。

县城乡建委

7

会同有关部门加快产业结构转型,严控高污染企业准入,督促烟控区内现有企业实施清洁生产、限期治理、搬迁或关闭。

县经贸委

8

负责烟尘控制区范围内的中、小学燃煤锅炉、窑炉、茶炉和大灶的禁煤工作。

县教委

9

加大烟控区建设和复查工作的宣传力度,宣传烟控区建设和复查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环保知识。

酉阳报社、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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