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烟控区内的茶炉、大灶和小于0.7MW(1蒸吨/小时)的锅炉,以台(眼)计算,清洁能源使用率必须大于70%;
七、工作时间及步骤
基本无煤区暨烟尘控制区创扩建工作必须于2010年11月15日前完成,11月30日前申请市上验收。
(一)准备阶段(2010年9月5日-9月10日)
一是制定创扩建工作方案,明确创扩建工作内容;二是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三是深入宣传发动。县电视台、酉阳报社等媒体及钟多镇各居委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扩建烟控区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意义。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0年9月10日-9月15日)
由县环保局、钟多镇政府牵头负责对基本无煤区暨烟尘控制区创扩建工作的所有单位的锅炉、窑炉、茶炉、营业灶和集体大灶的分布、数量、燃料种类及其治理情况进行统计,确定烟尘控制单位名单,填写登记表,建立档案。由县环境监测站对烟尘控制区范围内林格曼黑度进行监测,县环保局根据统计和监测结果,对锅炉、窑炉、茶炉和大灶超标排放污染物以及不符合清洁能源使用规定的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治,确保达标排放。
(三)综合整治阶段(2010年9月15日-11月10日)
根据烟气和烟尘超标排放单位名录,将任务分解到有关单位和主管部门,落实整治措施,完成创扩建任务。
1.在烟尘控制区内大力推广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电、燃油等清洁燃料的锅炉、灶具;
2.在基本无煤区内原则上必须使用清洁能源,确需使用燃煤的,应当报经县环保局批准,并采取有效措施实现达标排放;控制区内现有的餐饮服务企业和集体食堂大灶必须按计划更新改造,停止使用原煤或散煤;
3.超标准排放烟尘的企事业单位必须进行治理,实现达标排放。凡燃烧技术落后和难以治理的锅炉、窑炉必须限期搬迁、淘汰或更新。
(四)监测阶段(2010年11月10日-11月15日)
专项整治完毕,由县环保局环境监测站对基本无煤区暨烟尘控制区范围内的排气情况进行全面监测,根据监测结果统计达标率,并撰写创扩建工作报告。
(五)自验阶段(2010年11月15日-11月20日)
一是数据汇总。由县环保局将基本无煤区暨烟尘控制区创扩建区内所有污染源的基本情况、监测结果进行汇总,填写有关表格。二是建立健全污染源档案和环境监测档案。三是撰写工作报告,对创建基本无煤区、巩固和扩建烟控区的组织、监测、管理和治理等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四是由领导小组组织县环保局、钟多镇政府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验收工作组对照验收要求对各整治单位开展自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