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严格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开展全市饮用水水源地地表水和地下水动态调查和评估,修订完善全市城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方案。2012年10月底前,完成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设立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工作,设置物理隔离栏。加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彻底清理一级保护区内与饮用水无关的设施,在二级保护区内加大污染源整治力度,保障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
4. 全面提升辐射环境管理水平。强化放射源、射线装置使用单位的安全许可和监督管理,增加检查频次。做好高压输变电及移动通信工程等辐射环境管理,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5. 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体制,提升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加强重点环境风险源及涉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固废行业企业的应急管理,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完善市级应急实施方案,各县、区政府和省控以上重点企业、重点风险源企业要制定可操作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响应能力,成立环保部门应急队伍,培训人员,市、县(区)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配备必须的应急设备,加强与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等部门的联动,组织联合应急演练,建立一支训练有素,具备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能力的队伍。
(四)深入开展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积极落实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围绕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开展涡河综合整治工作,加快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按时完成年度淮河流域中央环保资金项目建设,加快治污项目建设,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力争"十二五"末水质明显改善。组织开展水污染防治规划执行情况"回头看"工作。建立境内主要河流枯水期和汛期污染联防机制,强化重点时段水质监测分析,制定应急预案,完善预警机制。加强自动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做好水质自动站和空气自动站维护工作,充分发挥自动监测网络体系污染预警作用。
(五)积极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城市施工噪声、扬尘的监督管理,控制恶臭、餐饮油烟和燃煤锅炉污染,联合有关部门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加快亳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建设,确保2012年10月底前投入运行。督促加大城区坑塘治理力度,加快涡河南岸、北岸截污工程进度。建立健全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实施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工业布局,从源头上减少大气污染负荷。加强对工业废气污染源的监督管理。2014年6月底前,做好细颗粒物(PM2.5)监测及发布工作。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大气环境自净能力,切实提高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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