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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2012年“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3. 加强安监队伍建设,提升监管监察能力。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和执法体系,加强县级和乡镇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完善委托执法制度。以打造一支作风扎实、业务精通、严格执法、廉洁奉公的安监队伍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开展向先进模范学习活动,大力弘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精神;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利用轮流讲座、选送参训、视频学习、岗位练兵等多种方法途径,开展安全监管监察业务培训,提升专业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搞好执法监督,维护安监队伍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4月初)。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工作,结合实际开展调研,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在今年4月初制定本地区、本系统和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确保"安全生产年"活动取得实效。
  (二)全面推进阶段(4月至11月底)。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工作,加强基础建设,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务求取得实效。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市政府安委会将适时对各县、区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本地、本部门的督查检查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年"活动有序推进。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总结,对好的经验、做法要积极推广,树立典型,巩固"安全生产年"活动成果。工作总结于2013年1月5前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是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根本途径,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是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的重要保障。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把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年"工作摆在全年安全管理工作的突出位置,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狠抓责任落实。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活动的总体目标和活动内容,按照职责进行分工,把"安全生产年"的每一项工作内容落实到基层,分解到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于存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和"三不管"情况的行业和领域,各县、区政府应及时协调,明确有关部门管理责任,防止出现互相"扯皮"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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