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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2012年“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2012年“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亳政办〔2012〕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亳州市2012年"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亳州市2012年"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防范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总要求,以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为保障,牢固树立快中求好、快中求安的工作理念,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 "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推进隐患治理和事故预防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各类事故指标在省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活动内容及主要任务
  (一)坚持预防为主,深化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1. 继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规定,不断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力度,推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日常化、常规化。定期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检查督查,对发现的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落实治理方案、责任、措施、时间和资金,制订应急预案。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实行市、县区分级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对于整改完成的隐患,按要求组织验收和整改销号,并在适当的时候组织回头看,确保隐患得到彻底的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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