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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宣传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实施"五项重点工程"。
  1、通过实施宣传主体网格分布工程,实现消防志愿者队伍覆盖全市,每个县、区注册消防志愿者人数达到2000人。
  2、通过实施宣传阵地传媒覆盖工程,实现主要媒体消防宣传开展率达到100%,县、区消防科普教育场馆设置率达到50%,县、区消防宣传车配备率达到100%。
  3、通过实施宣传文化公益引领工程,实现各地每年万人以上规模大型消防主题宣传活动举办率达到100%。
  4、通过实施教育受众交互辐射工程,实现家庭防火常识普及率、中小学校师生消防安全受教育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三提示"落实率均达到100%。
  5、通过实施培训效能层级强化工程,实现全市消防从业人员培训率、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培训率、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开展率均达到100%。
  四、工作内容
  为实现《纲要》确定的工作目标,具体开展好以下16项工作:
  (一)宣传主体网格分布工程。
  1、大力加强消防宣教员队伍建设。县、区公安机关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研判消防宣传工作形势;市内各主要媒体应配有1至2名消防特约记者,由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颁发聘书;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至少要有1名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或专(兼)职消防员、保安人员担任的专职消防宣教员;每个社区、村屯至少要有1名由辖区户籍民警、治安协管员、物业管理人员担任的兼职消防宣教员;每栋高层建筑要有1-2名兼职消防宣教员。各地要在2012年上半年以前完成所有专(兼)职消防宣教员的登记工作,并上报消防支队备案;要在2012年底前对所有专(兼)职消防宣教员进行专业轮训,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积极开展"药都消防志愿者"行动。各级共青团组织要积极发展消防志愿者队伍,使消防志愿服务队网格化遍布城乡;各县、区要在交通枢纽、商(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消防志愿宣传站,常年开展宣传活动;每名消防志愿者每年累计服务时间不应低于20小时,要注重培养总服务时间达到300小时的优秀志愿者,力争使优秀消防志愿者比例达到消防志愿者注册总数的30%。
  (二)宣传阵地传媒覆盖工程。
  3、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主阵地作用。宣传部门要将消防安全教育作为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内容,把握正确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导向;要督促各类新闻媒体加大消防公益宣传力度,重点做好消防法律法规、防灭火及逃生自救知识的宣传普及;各新闻媒体每年要刊登、播发不少于4次的消防公益宣传内容;要大力宣传各地消防工作动态、灭火救援行动和消防工作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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