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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宣传实施方案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宣传实施方案的通知
(亳政办〔2012〕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亳州市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宣传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亳州市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年)宣传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卫生部、广电总局、安监总局等8部门联合制定的《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年)》(以下简称《纲要》),推动各县、区,各部门、系统、行业单位依法落实责任,结合公安部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五大"活动要求,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全面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全社会防范火灾、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平安和谐社会为目标,通过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激发公民关注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减少火灾危害,为建设平安和谐亳州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和市政府办公室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市公安局、教育局、民政局、文化旅游局、卫生局、安监局、消防支队、亳州晚报社、亳州市广播电视台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纲要》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市消防支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区,各部门、系统、行业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遵照方案要求,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宣传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工作目标
  到2015年底,通过实施"一个考评"和"五项重点工程",实现如下工作目标:
  (一)开展"一个考评"。
  将贯彻落实《纲要》作为"十二五"期间我市消防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管理考评范畴,县、区政府考评合格率要达到100%,优秀率要达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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