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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市财政、物价、新闻出版、农委、审计、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坚决纠正商业银行乱收费工作,由市银监局牵头,市物价、金融办、人民银行亳州市中支、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坚决纠正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由市商务局牵头,市物价、工商、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坚决纠正物流领域乱收费问题,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林业、农委、水务、物价、商务、国资委、监察、纠风等部门及亳州火车站等部门配合。
  坚决纠正电信行业乱收费问题,由市经委牵头,物价、工商、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问题,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农委、住房城乡建设、房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的不正之风工作,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市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民政、农委、林业、审计、监察等部门配合。
  深化庆典研讨会论坛博览会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由市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牵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市商务、贸促、外事、文化旅游、经委等部门配合。
  纠正公务员考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国资委、教育、卫生、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由市卫生局牵头,市财政、食品药品监管、发展改革、工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监、物价、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深化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市质监、工商、监察、农委、财政等部门配合。
  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由市经委牵头,市财政、民政、法制办、物价局、监察局、纠风办等部门配合。
  深化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和救灾资金监管工作,分别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扶贫办、市民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财政、审计、农委、地税、银监、房产、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环保、人民银行亳州市中支、监察等部门配合。
  纠正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市物价、卫生、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经委、商务、银监、纠风等部门及电力、电信、保险等部门和行业配合。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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