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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1、强化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化政风行风建设,督促有关部门和行业解决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等问题。各部门各行业把政风行风建设融入业务管理之中,充分发挥对系统的监管、指导和表率作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继续以服务窗口和基层站所为重点,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活动;大力推行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坚决治理利用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有偿服务以及价格欺诈、乱收费等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权益问题。
  2、规范创新民主评议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
  继续开展对政府职能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的民主评议工作,加大评议结果运用力度。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和医院、学校等单位作为重点评议对象。具有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和行业要积极开展全系统的民主评议。
  进一步规范和创新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充分发挥多种媒体联动的优势,推行电台、电视、报纸、网络四位一体的政风行风热线新模式,拓宽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和民主监督的渠道。
  3、继续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认真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对不符合收费政策、不合理的收费坚决予以取缔,标准过高的予以降低。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中介组织和服务行业收费行为,坚持入会自愿,不得强行企业参会,各类协会、学会不得利用挂靠单位职权,收取所谓的"赞助费",变相增加企业负担。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和年检项目。严肃查处各类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
  同时,继续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它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加强对民生领域投入资金的专项审计,纠正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继续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成果,纠正各种违规举办活动的行为,防止反弹。
  二、职责分工
  加强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监管工作,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农委、审计、物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水务、林业、人口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工商、环保、交通运输、审计、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纠正涉农乱收费及损害农民利益问题,由市农委牵头,市财政、物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水务、林业、人口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工商、环保、交通运输、质监、审计、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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