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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亳政办〔2012〕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2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2012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

  2012年全市纠风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二次全会、市纪委三届二次全会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高纠风工作科学化水平,为推进科学发展、跨越赶超、加速崛起提供有力保证。
  一、主要任务
  (一)着力抓好6项重点工作。
  1、坚决纠正涉农乱收费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采取多种形式公开分配发放政策、范围、人员,推行网上信息公开,确保公开、公平、及时发放到位。巩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回头看"活动工作成果,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挪用及套取资金行为,推进资金整合,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继续加强农民负担监管,进一步清理涉农收费文件规定,深化向农村基层组织、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乱收费、乱罚款及乱摊派的专项清查工作。严厉查处对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农村义务教育等方面的乱收费、乱罚款和搭车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认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2、坚决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强化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两免一补"资金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等教育经费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中央和省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园入学挂钩的费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决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规范民办教育机构的收费行为。严格落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全面完成高中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任务。巩固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成果。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教辅材料的监管,坚决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理收费行为。继续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规范高校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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