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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药材和非法加工中药饮片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二)重点整治对象及环节。
  重点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药材和非法加工中药饮片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1。药品药材制假售假行为。2。为制假售假和故意购买假药提供便利条件的违法行为。3。故意购买假药的行为。4。非法加工、掺杂使假,尤其是使用加重粉等违法行为。5。以次充好、使用工业染料染色、用不同伪品冒充正品、用提取后的中药材及中药饮片再加工等行为。6。生产经营企业走票、挂靠、贴牌、出租出借证照的行为,违反GMP、GSP生产经营的行为。7。在市区内道路非法晾晒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行为。
  (三)重点整治品种。
  重点整治中药材产量、购销量、使用量较大且易于掺杂使假染色的品种。主要有:黄芩、丹参、红花、五味子、黄柏、黄连、元胡、秦艽、何首乌、川乌、草乌、白鲜皮、杏仁、桃仁、苍术、威灵仙、当归、独活、熟地、桔梗、天南星、半夏、金银花、通草、小通草、海金沙、朱砂、三七、猪苓、蒲黄、黄草、白术、白芨、贝母、菟丝子、川续断、龙胆草、地骨皮、柏子仁、酸枣仁等。
  四、专项整治时间和步骤
  专项整治从2012年5月7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分为3个阶段。整治期间,要坚持把查处违法制售假劣药品药材和非法加工中药饮片案件贯彻始终,坚持把宣传教育、提高合法经营意识贯彻始终。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5月7日至5月15日)。主要任务是制定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药材和非法加工中药饮片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召开动员会,进行宣传动员和部署,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计划、按步骤推进。
  (二)实施整治阶段(2012年5月16日至10月31日)。按照本方案要求,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力量,针对重点问题,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开展集中整治。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2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主要任务是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整改提高,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和监管网络,巩固整治成果,确保药品药材市场长治久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监管体制。各县、区要结合各自实际,层层建立领导组织,把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药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四(三)级监管网络建设,实行划片包干,层层包点,责任到人,落实各级负责人职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全面覆盖的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监控体制。
  (二)把握监管重点,确保清查实效。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把握中药材、中药饮片市场监管的重点时期、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等,统筹兼顾,切实把药品药材质量监管好。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到人,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地毯式"清查,切实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逐户排查,逐户摸底,层层建立清查档案。对清查中发现的制售假劣药品药材和非法加工等违法行为,要当机立断、就地查处,触及刑律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惩,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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