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入黔省外企业从业资质核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黔建建通〔2012〕444号)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 “全省改革开放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建筑市场改革开放力度,现就入黔省外企业从业资质核验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入黔省外企业从业资质核验为告知性核验,省厅只核验企业资质。
二、在黔承接项目从业人员核验工作,待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后,由负责项目施工许可审批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其他部门完成,并记载于《核验表》中。
三、省外企业参与投标时,对其投标承诺人员的要求与省内企业一致。不得以是否载入《核验表》为由限制投标。
四、投标承诺人员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投标承诺人员、合同所列人员与项目实际从业人员应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