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2年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展示、演示活动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2年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展示、演示活动的通知
(琼教职成〔2012〕40号)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省农垦总局教育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展示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成果,喜迎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海南省教育厅拟于2012年10月中旬,在海口举办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展示、演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展示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

  二、指导思想和活动目的

  坚持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海南省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通过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展示、演示活动,充分体现近几年来,省委、省政府对中等职业教育的高度重视,展示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扶持下,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取得的可喜成绩,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在社会中的影响,增强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

  三、活动形式和内容

  (一)活动形式

  1、文艺晚会。由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统筹和谋划。节目由各中等职业学校准备。体裁可采用歌舞、小品、技艺展示表演、说唱、快板等表演形式(原则上每所中职学校准备一个节目。采取“三段式”办学的中职学校,应由集团龙头学校牵头,共同准备2至3个节目)。

  2、展板展示。由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本校办学特色自制。通过图文并茂的展板展示,突出校园文化建设成果,展现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模式、办学特点、办学成就。原则上每所中职学校1至2块展板,展板规格,另行通知。

  3、现场演示。由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统筹。挑选部分获得省和全国技能大赛取得好成绩的优秀学生(在校生和毕业生),现场演示学习成果。

  (二)内容主题

  突出中等职业教育特点,反映中职师生精神文明风貌、校园文化建设成果、技艺、技术成果、学校办学成果等。

  四、组织领导

  省教育厅将成立领导小组,由胡光辉厅长为组长,潘惠丽副厅长、麦浪副书记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林岗处长任办公室主任。组员由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办公室、思想政治教育处(学生工作处)等处室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具体统筹和指导活动开展。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成立相应的活动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要科学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工作进度和活动正常开展。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