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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迎接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强化火灾隐患专项治理。

  开展消防领域“打非治违”行动。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等场所为重点,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7月底前,完成“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消防安全方面的工作任务。凡发现“打非治违”行动中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重点整治问题,要采取措施督促整改。10月1日前,坚决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确实难以完成整改的,采取关停、“死盯死守”等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开展公共消防设施排查整治,各地各校要组织对本地区本单位等公共消防设施全面排查,要对公共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三)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深化全体师生消防宣传教育。要积极与当地消防部门沟通,在消防部门指导下,在学校掀起声势浩大的消防宣传教育高潮。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网络、黑板报、墙报、图片展等媒介。深入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和《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年)》以及血淋淋的惨痛的火灾场面。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可组织消防知识技能竞赛和消防文艺演出等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多角度地向广大师生群众宣传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大力开展消防培训,各地各校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年度各类安全生产培训内容,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

  四、工作步骤

  迎接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分4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至7月25日)。各地各校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逐级动员部署,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二)实施阶段(7月25日至9月30日)。各地各校按照迎接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统筹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灭火救援拉动演练等工作。

  (三)攻坚阶段(10月1日至党的十八大闭幕)。党的十八大开幕前,各地各校要专题分析消防安全形势,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查漏补缺,开展攻坚行动,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四)总结阶段(党的十八大闭幕后5日内)。各地各校对迎接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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