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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迎接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迎接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的通知
(琼教办〔2012〕43号)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省农垦总局教育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学(单位):

  党的十八大将于今年下半年召开,为做好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迎接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2〕99号)要求,我厅研究制定了全省教育系统迎接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海南省教育系统迎接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为全力做好我省教育系统迎接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下,各地各校坚持部门联动,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强化灭火救援准备,坚决确保全省教育系统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全力维护我省教育系统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

  省教育厅成立迎接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督导、检查全省教育系统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组 长:胡光辉(省教育厅厅长)

  副组长:廖清林(省教育厅副厅长)

  麦 浪(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成 员:厅机关各处室相关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省教育厅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廖清林副厅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全体师生参与火灾防控。

  明确火灾防控职责。各地各校要将迎接党的十八大消防安保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成立相应机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专题部署,落实经费等保障,逐级签订责任状,推动制定本地区(单位)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开展联合检查,形成工作合力。要广泛动员广大师生参与消防工作,进一步查找、举报火灾隐患,配合消防部门做好整改火灾隐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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