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2
  上海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异议申请表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企业名称(盖章):

 

     

  *证明材料请提交二份。一份由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留存;一份由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核查无误盖章后报市局留存。

  上海市物业服务项目经理信用信息异议申请表

项目经理姓名

 

证书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物业项目名称

 

物业项目地址

        街道         

所属物业

服务企业

 

企业名称(盖章):

 
     

  *证明材料请提交二份。一份由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留存;一份由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核查无误盖章后报市局留存。

  附件3
  上海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异议/信息变更申请受理单

             物业服务企业:
  你公司于            日提出的“                                          
                          ” 信用信息异议/信息变更事项。我单位已于      日决定受理,将在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单 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物业服务企业名称:
签 收 人:
年  月  日

  *本受理单一式二联。第一联由申请企业留存;第二联由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留存。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