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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公有住宅售后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五、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

服务类别

序号

内容

服务标准

备注

公共部位

1

房屋结构

发现损坏及时安排专项修理并告知相关业主、使用人。

2

门窗

保持玻璃、门窗配件完好,开闭正常。

3

楼内墙面、顶面、地面

墙面、顶面粉刷层无大面积剥落,面砖、地砖基本平整。

4

管道、排水沟、

发现屋面泄水沟、楼内外排水管道堵塞,及时疏通;发现防水层有气臌、碎裂,隔热板有断裂、缺损的,及时安排专项修理并告知相关业主、使用人。

5

屋顶

6

道路、场地等

发现道路、路面、侧石、井盖等损坏及时修复,保持路面基本平整,侧石基本完好。

7

安全标志等

对安全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并在主要通道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设施,保证标志清晰完整,设施运行正常。

给排水系统

1

普通水泵、变频水泵

每月对水泵保养一次,保证二次供水正常,泵房整洁。

2

每年定期二次清洗水箱、蓄水池,二次供水水质经抽样化验符合国家生活用水标准。

3

高层房屋每年一次对减压阀进行测压并做好记录。

4

水箱、蓄水池盖板应保持完好并加锁,溢流管口必须安装金属防护网并完好,每年冬季对暴露水管进行防冻保养。

5

潜水泵每月保养一次,保持完好。

公共照明

1

公灯

保持公共照明设备(楼道灯、街坊灯)完好率达95%以上。发现损坏及时修复。

2

公共电气柜

及时维修,保证室内、室外的公共电气柜正常运作。

消防系统

1

消防设施、设备

消防泵每月启动一次并作记录,每月保养一次,保证其运行正常。                      

地下车库或其它非共用部位设置的消防报警装置维修养护标准和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相关业主另行约定。

2

保持消防栓箱内各种配件完好。

3

保持消防水带、阀杆等消防器材能随时有效使用。

4

按需配备灭火器,发现灭火器临近失效立即更新或充压。

5

防火门闭门器完好,功能正常,发现损坏及时修复。

避雷系统

 

避雷设施

18层以上的楼宇应每年检测一次,保证其性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弱电系统

1

电子防盗门

及时维修,保持电子防盗门使用正常。

2

录像设备

及时维修保养,保证录像设备24小时正常运行,录像功能正常。

3

楼宇对讲系统

及时维修保养,保证其24小时运行正常,对讲主机选呼功能正常,且选呼后的对讲功能正常,语音清晰,对讲分机开锁功能、门体的闭门器自动闭门功能正常。

升降系统

1

电梯

保证楼内有一台电梯24小时运行,轿厢内按钮、灯具等配件保持完好,轿厢整洁。

电梯驾驶员的配置标准和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大会另行约定。

2

委托专业维修保养单位进行定期保养,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并持有有效的《安全使用许可证》,物业公司应有专人对电梯保养进行监督,并对电梯运行进行管理。

3

电梯发生一般故障的,专业维修人员应在二小时内到达现场修理,发生电梯困人或其它重大事件时,专业技术人员须在半小时内到现场进行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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