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11年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任务的通知
(2011年5月23日)
各区、县(市)民政局,杭州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经济与社会发展局:
2010年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任务下达后,各地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各部门紧密配合,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项目。但由于全市老年人口的规模不断增大,养老服务的供需矛盾依然突出。按照省政府提出的到2012年达到每百位老年人3张床位的要求,以及“十二五”规划提出的“9064”的养老服务发展目标,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十分艰巨。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08〕72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意见》(市委〔2010〕24号)精神,加快推进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将2011年度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任务下达给你们,请抓紧实施,认真落实。
一、任务分配原则
各区、县(市)2011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按以下原则确定:
1、机构养老床位数增长以省政府要求和“十二五”规划要求为目标,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和政府购买服务受益面以“十二五”规划要求为目标,按各区、县(市)为单位下达目标任务。
2、考虑到目前各地养老机构发展状况的不平衡,按2010年底各地每百名老人拥有床位数,确定本年度各地目标任务。每百位老人超过3张床位的,本年度目标任务为增长12%;每百位老人2.5-3张床位的,本年度目标任务为增长17%;每百位老人2-2.5张床位的,本年度目标任务为增长22%。每百位老人2张床位以下的,本年度目标任务按以下幅度增长:每百位老人0.5张床位以下的,本年度增长到1张床位;每百位老人0.5-1张床位的,本年度增长到1.35张床位;每百位老人1-1.5张床位的,本年度增长到1.7张床位;每百位老人1.5-1.7张床位的,本年度增长到1.95张床位;每百位老人1.7-2张床位的,本年度增长到2.2张床位。
3、考虑到居家养老服务城乡的差异性,本年度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购买服务受益面,六城区为老年人口的2.5%,其他区、县(市)为老年人口的1%。
4、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任务按行政村数的20%下达,老年食堂建设任务按行政村数的10%下达。
二、计划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