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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2年新增城镇生活污水入网量指标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2年新增城镇生活污水入网量指标的通知
(嘉政办发〔2012〕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港区管委会: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的要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作为“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两项约束性指标,必须确保完成。
  今年,我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减排形势比较严峻。通过加大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增加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量,加大城镇生活污水的处理率,是提高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减排量的重要途径。为确保完成我市2012年度减排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下达2012年全市新增城镇生活污水入网量指标,各地要切实做好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的建设工作,确保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

  附件:2012年嘉兴市新增城镇生活污水入网量指标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12年度嘉兴市新增城镇生活污水入网量指标

县(市、区)

2012年新增入网量

万立方米/年

立方米/日

南湖区

73

2000

秀洲区

110

3000

嘉善县

110

3000

平湖市

73

2000

海宁市

219

6000

海盐县

292

8000

桐乡市

256

7000

嘉兴港区

11

300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

73

2000

合计

1215

3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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