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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嘉兴市2012年度耕地保护目标任务的通知

  注一: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任务暂以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耕地面积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已核减省批准重点项目占用的)下达,年末以省考核标准为准,有下调的各县(市、区)同比例下调。
  注二: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湘家荡管委会在上述五大任务中应承担的面积由南湖、秀洲、平湖三个市(区)政府根据其管理区域分解确定并报市政府同意后执行。

  附件3:
  2012年度嘉兴市“百万”造地及农村土地整治复垦任务分解表

  单位:亩

单 位

“百万”造地任务

其中:土地开发

其中:农村土地整治

农村土地整治立项任务数

复垦确保数

2009年复垦确保数

南湖区

1862

401

1461

 

3

秀洲区

2688

611

2077

945

5

嘉善县

2063

396

1667

1006

6

平湖市

2346

636

1710

1231

6

海盐县

2204

1131

1073

488

6

海宁市

4218

2326

1892

1020

7

桐乡市

4619

2299

2320

970

7

全 市

20000

7800

12200

5660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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