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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嘉兴市体制改革要点的通知

  17.进一步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和服务机制。探索建立城乡一体新社区组织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完整的农村新社区监督机构和体系,积极推进城乡一体新社区居民有序自治。[市农办、市民政局(市委社工办)负责]
  18.创新县域科学发展体制机制。探索创新县域科学发展新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嘉善县政府负责)
  19.深化小城市培育试点改革。督促落实王江泾镇、姚庄镇、崇福镇3个省级小城市培育试点相关扶持政策,加大推进支持力度;积极研究制定市级小城市培育政策与措施。(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四)深化行政管理领域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
  20.健全行政审批运行机制,简化内部审批流程,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完善网上行政审批制度,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建立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加强行政问责制度建设,着力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审改办)、市监察局等负责]
  21.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政务公开、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制度。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和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市政府公室(市法制办)等负责]
  22.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公务用车制度、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改革,积极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市财政局、市监察局等负责)
  23.加大“信用嘉兴”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体制机制,着力推进招投标领域信用工程、农村信用体系、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等重点领域信用建设,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程。(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等负责)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把深化改革作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强大动力,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狠抓贯彻落实。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试点项目,要制定单项改革实施方案,确保2012年各项重点改革任务取得实质性突破。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明确部门分工和工作任务,相关责任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统筹协调、分类指导、组织实施、推进改革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年度重点改革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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