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促进民营经济转型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意见,落实免征小微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举措,进一步落实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发展的有关政策,切实降低民营资本准入门槛,破除影响民间投资的体制障碍。(市经信委、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5.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机制改革。认真落实国家价格改革政策,进一步完善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价格制度,择机出台天然气和非居民生活用自来水、污水处理费价格调整方案。[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负责]
6.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结合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调整国有资本在行业间的分布。根据企业功能定位,坚持分类管理原则,开展国有企业优化重组工作,突出主业发展战略,推动国有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市国资委负责)
7.推进金融制度创新。支持金融组织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完善地方金融服务体系,加快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和融资性担保机构。拓展直接融资渠道,大力发展股权、债权、债券、基金等直接融资方式,做大社会融资总量。支持南湖区建设省级金融创新示范区。发挥保险的稳定和补偿功能,探索开发特色农业保险品种的政策,健全政策性农业、农房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嘉兴银监分局负责)
8.创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深入挖掘土地开发潜力,深化土地整治工作,调节土地开发布局,优化开发结构。建立健全土地管理机制,探索对低效闲置土地进行“二次开发”,提高土地利用率。(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二)加快社会领域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9.创新教育改革与发展机制。认真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扎实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和小班化教育试点,稳步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办学水平。整合各类教育资源,更加重视发展特殊教育、新居民子女教育,积极发展继续教育、社区教育。完善教师资格制度,全面实施“国标、省考、县聘、校用”为内容的教师准入和管理制度。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着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市教育局负责)
10.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推进文化领域资源整合,进一步增强文化建设的整体实力和发展后劲;加快构建有利于科技与文化产业相结合的体制机制,大力发展新兴文化产业。全面推进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和非时政类报刊转企改制,深入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鼓励民间资金投资兴办文化企业,大力发展文化产业,进一步理顺文化市场监管体制。(市文化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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