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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厅关于举办2012年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学历提高班的通知

海南省卫生厅关于举办2012年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学历提高班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西南中沙卫生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洋浦社会发展局:
  为适应农村卫生发展的需求,进一步提高我省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的学历层次,拟举办2012年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专科升本科学历提高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专业
  (一)对象:具有大专学历,从事临床医学专业工作并取得临床医学类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的乡镇卫生院在岗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且被海南医学院2012年临床医学专业(专升本,三年制,业余)录取,年龄45岁以下。
  (二)专业:成人教育临床医学专业(专升本,三年制,业余)。
  二、学费补助标准
  学费为3400元/年/生,被录取学生的学费个人出50%,从省卫生厅基层卫生人员培训专项经费补助50%。2012年计划资助100人。
  三、录取原则
  (一)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二)按“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优先”的原则,录取已被海南医学院正式录取、报到的海南省乡镇卫生院考生。
  (三)学生必须签订《海南省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
  四、报名、录取程序
  招生工作按照省卫生厅生源条件要求,采取个人自愿申报,海南医学院录取公示,省卫生厅备案的程序进行录取。
  (一)按照自愿的原则,符合条件的考生持申请表、准考证、身份证到省第二、三卫生学校报名,再由省第二、三卫生学校将报名考生名单及相关资料报送海南医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
  (二)海南医学院根据省卫生厅生源条件要求和我省划定的成人高考录取分数线,按照“贫困地区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核实推荐对象身份并录取,对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并报省卫生厅备案。
  (三)公示无异议后,由甲方(海南省卫生厅)、乙方(海南医学院)、丙方(学生)、丁方(学生所在单位)四方签订《海南省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
  五、学生与教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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