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省安委办印发贵州省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黔建建通〔2012〕443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贵州总部、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七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各相关单位:
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安办〔2012〕5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一、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各市(州)安委办、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开展好贵州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宣传动员,认真指导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参与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报工作;在“十二五”期间,每年至少推荐一家建筑施工企业参与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二、各相关建筑施工企业要以贵州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为契机,加强自身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不断提高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