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2013年软件与信息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区、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3年度青岛市信息产业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见》(青政字〔2010〕30号)、《青岛市信息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青财企一〔2009〕25号)要求,现将《青岛市2013年信息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印发你们,请严格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青岛市2013年软件与信息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原则
认真贯彻国家、省市促进信息产业发展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信息产业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扶持作用,重点支持具有显著的先进性、创新性、示范性和行业带动性的项目,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青岛市信息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附件1)规定的支持对象及条件。
二、申报重点
重点支持软件与信息服务业项目、物联网应用和产业示范项目、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项目、电子信息产品类项目。
(一)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项目
1、软件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在青岛国家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示范基地内建设的软件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包括软件开发平台、测试平台、动漫渲染平台、仿真模拟环境和人才培训)建设项目,双回路供电系统、智能园区系统、宽带网络通道等公益性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给予扶持。
2、软件企业上规模奖励。对年软件业务收入新达到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软件企业,年软件业务收入达到100亿元的企业,新入选“中国软件100强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中国十大创新软件企业”的软件企业给予奖励。
3、软件人才培训补助项目。对在青岛国家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示范基地内设立的、从事软件人才培训的专业机构或企业给予补贴。
4、软件研发项目。
(1)嵌入式软件。重点支持工业装备、消费电子、汽车电子、通信网络、交通运输、环保监测、物联网等重点领域的嵌入式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研发和产业化。
(2)工业软件。重点支持计算机辅助设计和辅助制造、制造执行管理系统、集成制造系统、过程控制系统、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绿色制造等软件研发和推广应用。
(3)行业解决方案。重点支持交通、物流、旅游、财税、电力、医疗、安监、环保等行业解决方案的研发与产业化。
(4)基础软件。重点支持面向新型网络应用需求的新一代搜索引擎及浏览器、网络资源调度管理系统、智能海量数据存储与管理系统、云计算平台等网络化关键软件、面向行业的实用型数据库的研发与应用。
(5)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重点支持信息系统设计的研发与产业化。